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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过期重新申领护照须知
发布时间:2017-02-2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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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发布时间: 2015-08-18 14:20:5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52736
        欢迎您来申领护照,请注意阅读以下告知内容,谢谢您的配合。为减少您的排队等候时间,您可以通过登陆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6.255.192/、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方网站www.cdcrj.gov.cn、“平安成都”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电话12580、116114等多种方式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 申请条件:
(一)成都市常住户口居民、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二)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外地户口居民(外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三)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二、申请材料:
(一)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本市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并提交复印件。
(三)外地户口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原件(学龄前儿童可提交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省内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及外省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三、申请提交:
(一)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由一名监护人陪同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
(二)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的除外;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书,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原护照受理部门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三)申请人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签名,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可以不签名。签名以习惯书写方式签名,少数民族可使用本民族文字签名。
(四)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因过期失效重新申请的,新护照上将加注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号码,也可以申请在该加注项上打印其他两个曾持普通护照的号码。
注:提交的复印件需为A4规格纸张,证件办理期间请勿将户口迁出我市。
四、加急办证情形: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五、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不含证件由制证机关寄送至各受理机关的时间);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符合加急办证条件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六、 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200元/本,加注20元/件
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八、办公地点:
    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及各区市县出入境办证点
九、温馨提示
(一)按照国际惯例,护照有效期不满6个月的无法正常申请大多数国家的签证,即使已取得前往国签证也会被大多数国家拒绝入境。为避免耽搁您的行程,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请及时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护照。
(二)您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
咨询电话: 028-86407769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方网站:www.cdcrj.gov.cn
本须知由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